台北市長柯文哲推薦民眾黨前中評委賴祥蔚出任富邦獨董,引爆外界對柯文哲以富邦獨董職位作為酬庸的質疑。今(19)台北市議會財政建設部門質詢,台北市議員苗博雅揭露,根據歷年遴選結果,賴祥蔚是所有獨董中最低分。另外,苗博雅表示,市府推薦獨董之薪酬,扣除按月支領報酬與車馬費,依法應全數捐贈,但捐贈流向不得而知,議會無法監督,質疑柯文哲「防酬庸條款」形同虛設。
苗博雅詢問身兼遴選委員的財政局長陳家蓁,是否了解賴祥蔚曾於2019年,被黃國昌律師評為「蔡衍明的先鋒鷹犬」?陳家蓁表示並不知情。苗博雅再追問,賴祥蔚在12個評選委員裡,只得了5分,其中甚至有2個不同意票,就台北市歷年遴選結果而言,是不是最低分?陳家蓁僅稱每次遴選的結果不盡相同,賴祥蔚的確就是該次遴選最高分,是否為歷次遴選制度以來最低,還無法確定。
苗博雅說明,根據財政局提供的資料,自台北市政府實施遴選制度以來,賴祥蔚就是史上最低分當選董事。其他當選人如李淳,甚至高達14分。苗博雅補充,歷次當選人中,要得到不同意票非常罕見,如賴祥蔚得到2票不同意,更是例外。且這次遴選委員,包含柯文哲、彭振聲、蔡炳坤、黃珊珊、陳志銘等人,全部都是北市府自己人,賴祥蔚才勉強獲選,該人選顯然是充滿爭議。
苗博雅再提出,《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二條第一項:「公開發行公司之獨立董事,應取得下列專業資格條件之一,並具備五年以上工作經驗:一、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相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二、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師或其他與公司業務所需之國家考試及格領有證書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三、具有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請陳家蓁說明賴祥蔚符合哪項資格?陳家蓁表示,賴祥蔚符合第一款「公司業務所需相關」,包含行銷、媒體溝通。對此苗博雅質疑,富邦與關係企業營業項目包山包海,究竟有哪個專長不是富邦所需要,強調「如果這樣解釋可以,《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就已經被架空了。」
苗博雅繼而表示,之所以還需要選獨董,是因為前任獨董李淳辭職。他列出李淳與賴祥蔚的學經歷作指出,李淳曾任中華經濟研究院副執行長,但賴祥蔚在學經歷上,皆無財經背景。苗博雅舉柯文哲2014年針對趙少康擔任獨董爭議的回應「換上去要比現在更好,選舉的結果不應當是換另一批人去享受特權」,質疑「換了賴祥蔚,有比較好嗎?」請陳家蓁說明賴祥蔚比李淳好在哪裡。陳家蓁僅重複表示,一切皆遵守遴選程序,讓苗博雅批「選不出更好的人,遴選程序還能有什麼作用?」
此外,苗博雅指出,依據《臺北市政府投資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推薦獨立董事遴選作業要點》,市府推薦的獨董,月薪十五萬元及三萬元車馬費放自己口袋,其餘領到的薪酬,必須全部捐出,不得捐贈與其具有利益關係之機構或團體,被稱為「防酬庸條款」。對此苗博雅問「利益關係」如何定義?陳家蓁說明,不得捐給「自己擔任負責人」之單位,苗博雅隨即提出質疑,「如果是捐給自己太太擔任理事、小孩擔任理事的團體,可不可以?」陳家蓁則解釋,這種狀況都會同步去檢核,但還是以自己是否擔任負責人為原則去判斷。
對此苗博雅指出,獨董所有捐贈的名目與流向,全部拒絕提供給議會,究竟捐贈給哪些單位,是否全數捐贈,都無從得知,痛批「議會根本無法監督的情況下,如何確保防酬庸條款被落實?今天只能相信財政局的檢查,但檢查的對不對,議員根本無法監督」。要求財政局檢討訂了條款,卻無法被好好監督的情況下,到底如何落實,屆時在財建委員會還要再詳談。